女主角諾諾,來自我大學時代的一段往事。這篇文章便是對那段往事的回憶...


鴻鴻
第一次到巴黎,我住了九個月,從不想家。良心不安地拷問自己,才發現真的,台北的一切環境、建築、街巷,都無法讓我留戀。只有聯接上人的記憶,那些角落的形狀、顏色、氣味,才可能產生無可取代的意義。王爾德曾說,人進不了天堂,因為他無法想像什麼樣的處境才叫天堂。而但丁為什麼能直登九重天界?我想,必定是因為有琵亞特麗切的帶領。有了這樣的領路人,恐怕垃圾場也美妙聖潔起來。

我從高中到大學,一直生活在城市的邊陲,僅能默識每天搭公車經過的路線。因而對台北的認識,多半是從我的琵亞特麗切──諾諾開始的。許多地方,我已不記得最後一次經過是什麼時候,但是因為她,第一次的印象卻永難磨滅。

第一次看見諾諾是在國立藝術館門口。藝術館就是夾在歷史博物館、科學館和植物園荷花池之間的那棟舊佈景一般的仿古建築。那正是實驗戲劇朝氣鼎盛,以藝術館為大本營的年代,年輕觀眾也不辨滋味地趨之若驚,彷彿那是整個社會分外有希望的一扇窗口。諾諾卻站在我的窗口前。我不知如何描述她,如果真要描述,也不過就是個垂著短辮的女孩,穿著嫩黃的上衣和長褲裙──不曉得昏暗的燈光下那嫩黃為什麼還能如是清楚。那齣戲我沒有看完,因為外面這個發意見調查表的女孩,似乎比台上的表演更善良、無偽,也更接近「藝術」。

諾諾是臨時跑去幫忙的,所以我們也很快就忘記劇團那回事了。認識一個不熱中文學藝術的女孩,讓我第一次逸出眼界內的生命軌道,也讓我第一次逸出公車路線,開始在這所城市漫遊。

第一次出遊還是坐公車,她帶我上陽明山,陽光摻和微雨,如同飛行。我用力感知每一個片刻,以致在下山的車上累得睡著了。她家住在士林的河堤邊,因之後來也帶我去吃士林的夜市。那樣通亮的大棚,鼎沸的油煙與人聲之下,選擇吃什麼幾乎沒多少差別了。我們吃了一次臭豆腐,實在沒什麼滋味,不過從夜市步行到她家巷口的那一段路的確美好。

那時候我和同學北安一道在蘆洲賃屋而居,樓下和四鄰盡是家庭工業、鐵工廠的嘈響,伴著隔壁小學上下課的電子鐘鳴。兩個光棍總是半夜上夜市吃冰,北安肚量大,兩盤吞盡我一盤還在細品。蘆洲夜市自農會的窄街轉進去,零落三行,和士林沒法子比。倒是旁邊也有一家破舊的戲院,一票兩片,白天走進來有時會碰到同樣蹺課的旁系同學。就是在那兒無意撞見許多漏網佳片,包括譚家明的《最後勝利》和關錦鵬的《地下情》。

北安和我像兩條孤獨的狗,吃冰的話題總離不開思春的哀歎。在起鬨鼓勵下我也認真想過要追求諾諾。說也奇怪,和諾諾一塊出遊那麼多次,卻始終沒發展出無論哪一層次的親密關係,即使牽手。也許是她的世界是那麼明朗靜好,容不下別人半點心機的雜質,我也不敢貿然扭轉既已建立的知心默契。

然而她對自己的生存處境總陷於莫名的焦慮中,一天到晚擔心這無所是事、沒有目標的人生會和當前的社會格格不入,遭人(她周遭的一小堆人)側目。一度她跑到東吳大學位於小南門的城區部旁聽夜間日文,日文和她有什麼相干,我想她和我都不甚了了。在國軍文藝活動中心還沒被一把火燒焦前,我和同學每奉汪其楣老師之命前去看平劇,有時就刻意和諾諾約在相隔沒幾步的東吳校門口,交換些不知什麼東西。那兒一直還有賣大餅、火燒的推車,我因為經常盤桓,偶爾也買些回去孝敬山東老爸o後來慢慢懂得,這就叫「顧家」。

過沒多久,諾諾又經人介紹進了故宮當服務員,站半小時坐半小時休息半小時。我一輩子沒這麼熱愛過傳統文化,三天兩頭,跟著她值班的位置變換,把那兒迷宮般的陳設摸得熟悉如搭建在腦中的閣樓。她利用休息半小時的空檔帶我到餐廳吃冰淇淋。餐廳外觀也是宮殿一樣的堂皇,裡面裝潢擺置卻像透了糖廠的冰店。

這樣的日子並不長。她有了一個男朋友,一開始就十分積極地籌措規劃和她結婚、購屋的未來。男友有摩托車代步,比起巨大而遲緩的公車自然方便又帥氣得多。他管諾諾管得很嚴,我們出遊的機會也迅速銳減。

事情結束於一趟淡水之旅。我和諾諾坐一個同學的車到淡水玩了一整天,傍晚回到士林中正路和中山北路交叉口的福樂用餐(後來那兒變成了麥當勞),一面分享剛從快洗店拿回來的照片。她的男友突然幽靈一般出現,厲聲叫諾諾立即跟他回去。我們起了爭執,幾乎要在馬路邊打起來。奇怪的是,居然沒有路人停下來圍觀,旁人的冷漠倒正好免除了我的困窘。諾諾哭著走路回家,不肯讓任何人送她。
像一顆樹上的果子一半青澀另一半卻已開始腐壞,我知道一切已無可挽回。諾諾一定覺得這群野蠻的男生可厭極了,她不再接我的電話,不久就隻身去了加拿大唸書。後來才託人告訴我,已經在那邊和別人結了婚。

直到我也結婚後她才跟我恢復聯絡,那時候她的女兒已經出生了。我們互寄結婚照及全家福照片,像我媽媽、阿姨跟她們的朋友那樣。

只是對我來說台北顯然不一樣了。那段日子,只要往北,就像登上已經蕪蔓的朝聖路徑。經過淡水、故宮、士林夜市時,總要努力抗拒襲來的記憶……一座傷心之城。還好幾位剛從歐美回來的年輕老師熱心開發土俗的玩樂方式,我跟著跑去新興的卡拉OK和啤酒屋,或是半夜偷偷到福隆、三芝海邊裸泳,跟海防玩捉迷藏, 發現青春可以是一種精力無所顧忌的揮霍,而無須感傷。而且一夜之間,捷運工程搭的搭、挖的挖,全盤改造了市容,也分解了我的記憶。

過年前我的電話答錄機出現一個聲音:「喂,我是諾諾,我在台北,請跟我聯絡。」我聽了又聽,她的聲音成熟了。看著她一笑眼睛都瞇起來的老樣子,簡直不敢相信已經六年不見。她帶來先生和女兒,我帶來妻子,初見都還有些尷尬。我們到復興南路吃清粥小菜,到忠孝東路巷內的「小熊森林」喝藥草茶──都是我和妻子婚前就常去的地方。這才發現六年間,我對這城市的了解已經完全不同了。
她先生暢談冬日在加拿大天天鏟雪的經驗,三歲的女兒則拚命學猴子逗我們笑。我展示這些年我獨自學會的生活,她則帶我去她的──我開車載她尋找她曾就讀的及人中學,通過建築工地的顛鍍曲巷,難以置信地,學校恬然靜立在一片清淨的山坡上。諾諾一直拍照,也幫我照了一張。我說:「不需要吧,這是你的學校。」她說:「留個紀念……再回台灣,又不知道是多少年以後了。」

兩天後,我約他們到外雙溪中央社區的山頂停車場放鞭炮,想給她國外出生的女兒一些過年的印象。警車和消防車停在一旁,不准燃放鞭炮。

「兩、三年前我們還來玩過,根本沒什麼人呀。」我有點失望。

「現在太熱門了吧。」妻子說。

諾諾感歎:「台北真的變了。」

真的變了。只是跟人生比起來,一座城市的變化能有多快呢?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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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wallpasser200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